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 五」規劃的機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2年6月推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政府於2018年8月將「BUD 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市場,其後於2020年1月進一步將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以協助企業把握經濟機遇。
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的市場,政府於2021年7月起分階段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及增加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至700萬元。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從而加強它們的長遠競爭力。
在科技券下,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合共最多可獲資助60萬元。成功申請者須承擔不少於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開支。
每宗申請只可涵蓋參與一項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申請企業在每宗申請下就視頻 / 產品拍攝和編輯服務費用所獲的資助額,將不超過該申請中所有其他合資格開支的核准政府資助總額,即上限為每宗申請的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50%。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然而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上限為80萬元,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
為合資格機構提供種子基金,用以成立或擴展社企。受計劃資助的社企須為弱勢社羣提供就業機會,及/或提供切合他們特殊需要的產品/服務,以協助他們自力更生和有效地融入社會,社企並且須於資助期滿後持續營運。
每項核准社企計劃最高可獲得300萬元的撥款,資助期最長為三年。撥款可用以支付開業的資本開支及不多於三年的營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