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TVP)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從而加強它們的長遠競爭力。

在科技券下,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合共最多可獲資助60萬元。成功申請者須承擔不少於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開支。


資助金額:

最高60萬港元

資助比例:

3:1 (政府:企業/機構)

可申請項目:

最多6個項目

每項目期:

每個項目最長12個月

申請資格:

申請科技券資助的本地企業/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i)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或
(a)(ii)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
(a)(iii)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b)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c)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如上市企業的附屬機構並沒有上市,亦合資格申請資助。

涵蓋的典型科技服務或方案:

生產力/工序
(A) 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
(B) 擴增實境技術系統
(C) 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
(D)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
(E) 電腦輔助設計
(F) 診所管理系統
(G) 網絡安全方案
(H) 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
(I) 電子庫存管理系統
(J) 電子採購管理系統
(K) 企業資源規劃方案
(L) 車隊管理系統
(M) 智慧型機械人(工業機械人及服務機械人)應用
(N) 定位服務
(O) 物流管理系統
(P) 銷售點管理系統
(Q) 產品管理系統
(R) 快速回應管理系統
(S) 實時生產追蹤系統
(T) 學校管理系統
(U) 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的方案

檢測和認證
(A) 能源管理體系(ISO 50001)
(B) 環境管理體系(ISO 14001)
(C) 資訊安全管理體系(ISO/IEC 27001)
(D) 中醫藥檢測方案

環境保護
(A) 能源管理系統
(B) 廢物管理技術

申請證明文件要求:

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文件
  1. 申請者的商業登記署表格1(a)/1(c)或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的副本
  2.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例如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發票/收據或商業合約、最近期的經審計帳目、利得稅報稅表及稅務局發出的評稅通知書
  3. 代表申請者簽署申請表格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4. 已簽署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投標確認書副本
  5. 競投者提交的報價單副本,上面顯示競投者的詳細聯絡資料(包括地址、電話和電郵)。請列明申請者擬選取的報價單,以及每張報價單上的項目如何對應申請表格乙部的項目開支

其他資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