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 五」規劃的機遇,於2012年6月推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政府於2018年8月將「BUD 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市場,其後於2020年1月進一步將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以協助企業把握經濟機遇。
政府於2021年7月起分階段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
為加強支援企業提升其競爭力及發展多樣化市場,由2022年11月起,每間企業於「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提升至700萬元,而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核准項目上限亦已提升至70個。
如上市企業的附屬機構並沒有上市,亦合資格申請資助。